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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迁市钟吾国际学校班级公物管理规定

来源: 总务处   发布时间:2013-08-19   
       爱护公物是个人品质和集体主义精神的体现,是创建节约型学校的必然要求,更是班主任进行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。爱护学校公物是每个学生应尽的义务。为管理和使用好学校公物,特制订班级公物管理规定如下:
1.班级、宿舍公物执行“谁使用、谁管理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教学楼楼道的公物,由靠近的班级负责。
2.班主任是本班公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。班级公物主要包括室内公物和楼道公物。教室内的公物包括:桌椅、照明设备、清扫工具、黑板、板檫、门窗及玻璃、窗帘、讲台桌、门窗把手、锁、电器开关等。楼道公物包括:电源开关、消防设施、楼道窗户及玻璃、电表箱、水龙头、洗手盆、拖把池等。宿舍公物包括:床、盆架、物品柜、洒扫工具、面盆池、门窗、电风扇、空调、空调遥控器、排风扇、一套课桌椅等。
3.班级公物管理实行损坏赔偿的原则。正常使用自然损坏,总务处负责义务维修或更换。因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,要照价赔偿,到总务处交费后,由总务处及时安排有关人员维修。故意破坏者处一倍罚款并通报批评。
4.总务处建立各班公物损坏及赔偿记录台帐,统一汇总纳入班级量化考核。
5.各班每人一套桌椅,贴上标签,写上姓名,责任到人。每班预留桌椅一套,多余桌椅及时交回总务处库房。学年结束桌椅完好交予下一年级。
6.班主任调整时,原班主任须向新班主任移交公物手续,学生毕业时各班(包括宿舍)要统一向总务处如数交还所配发的公物。总务处验收各班负责的所有公物,验收合格并办理交接手续。
7.为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,教室桌椅及其他公物,应责任到人,教室桌椅不得随意挪动和搬出教室,各班要有专人负责日常班级公物管理,选举公物班长负责班级公物管理。
8.自觉养成节约用水、电的习惯,杜绝浪费现象,爱护学校的照明、供水,每日放学后要做到关灯、电扇等用电设施、关窗、锁门。
9.公物使用中出现自然损坏,应及时报告总务处维修或更换。例如桌椅、椅撑自然松动,免费维修,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。可回收的公物用品(板檫、清扫工具类的笤帚、垃圾桶等)自然损坏,到总务处填报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后,再到库房以旧换新。
10.特殊季节,班主任要教育学生关好楼道门窗,防止大风吹坏教室门窗及其他公物,尤其是各种考试考期间,班主任要加强对班级桌椅的管理,避免因桌椅移动而损坏、丢失。